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性意见(2019修订)和《英国威廉希尔公司2023级药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》,现对2023级药学类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。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,请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5:00前以书面形式向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:江宁校区实验楼G506,86185301 邮箱:2403592614@qq.com
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性意见(2019修订)和《英国威廉希尔公司2023级药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》,现对2023级药学类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。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,请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5:00前以书面形式向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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